为了安全、有效的进行顶岗实习工作、确保学生安全,特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一、学生顶岗实习期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顶岗实习学生在离校前,由学院、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共同签订顶岗实习协议。系(部)组织的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的学生,由系(部)指定专人组织学生与实习单位统一办理;自主实习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办理。
三、学生顶岗实习要遵守国家法定法令,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服从管理,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实习单位和学院组织的文化教育及培训活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仪器设备,不得随便离岗,如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由系(部)负责组织实习的学生,在实习期内,由于实习单位和其他单位及个人的责任,造成实习学生安全问题的,由系(部)和学生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协议,共同向实习单位或责任单位、责任人追究法律和赔偿责任。学生个人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出现安全问题由学生自己直接与协议单位或责任人交涉处理。
五、学生达到实习单位后,确需中途离开单位或终止工作,应事先在实习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在离开前告知系(部)专业导师和职业导师,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由此引发安全、经济等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六、自主实习的学生,应主动、定期与自己的专业导师和职业导师员进行联系,汇报实习情况。由学校组织实习的学生,实习期间应严格接受职业导师的管理,如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的导师及企业导师的管理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
七、学生在实习单位工作超过系(部)规定的返校日期或未按时返校,由此错过毕业补考和毕业证发放时间的,学校视为自行离校,其当事行为,均有学生负责。
八、学生要遵守有所在实习单位的安全、保卫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遵守法律法规,注意饮食卫生及往返学校途中交通安全,讲究文明礼貌,维护学校声誉。
九、实习学生必须购买有关保险。实习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和保险公司报告,并迅速告知职业导师和所在系(部)。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学院和学生各存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所在系部(甲方) 实习学生(乙方)
代表签字: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