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师范学院
乙方(实习单位):
丙方(实习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
学号 联系方式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河南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的通知(教职成〔2013〕685号)和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三职院字〔2012〕5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精神,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赴 (实习单位)实习事宜,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实习岗位及期限
1.三方同意丙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乙方进行实习。
2.乙方将安排丙方在乙方的 部门 岗位进行实习。
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和工作的前提下前往实习单位对丙方进行指导或管理,有权向乙方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
(2)有权根据丙方在乙方实习过程中的表现,决定是否给予丙方相应课程学分或是否参加甲方相应课程的考试。
(3)有权对丙方在实习期间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丙方遵守本协议,顺利完成顶岗实习工作。
2.甲方的义务
(1)做好丙方实习前的动员与培训工作。
(2)负责与实习单位共同处理丙方在实习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
(3)在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追究丙方的违约行为。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参与制定专业实习计划。
(2)乙方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和丙方的工作能力对丙方的实习内容进行调整。若丙方在实习过程中有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乙方应通知甲方,并有权提出中止丙方实习的建议。
(3)在乙方实习期间,乙方有权对丙方进行管理,安排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或工作经验的人员对丙方实习进行指导。在丙方实习结束时根据实际情况对丙方作出实习考核鉴定。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为丙方提供实习岗位,所安排的实习岗位、实习内容等需符合《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要求。
(2)加强对丙方的岗位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3)为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障措施,丙方在乙方实习期间,若发生工伤或意外伤害事故,按照乙方或甲方为学生购买的实习责任保险处理。
(4)乙方按照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内部员工的要求对丙方实习进行管理,并向甲方提供丙方实习的真实表现等信息。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的权利:
(1)有权在协议规定的实习时间按照乙方安排的内容参加实习。
(3)如果乙方安排的实习岗位、实习内容等违反《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丙方应向甲方和乙方报告,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
2.丙方的义务
(1)丙方应按照学院实习的有关规定参加实习,认真完成岗位操作、技能培养、实习报告等任务。未经甲方、乙方同意,丙方不得私自更换实习岗位。
(2)遵守实习管理规定,按时完成实习期间乙方交付的任务和工作,服从实习单位和学院的统一管理,接受实习单位和学院的考核。
(3)丙方如有违纪行为发生,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根据相关规定协商处理。丙方在实习期间凡属于自身原因造成自离、辞退、受伤等人身安全事故的,其责任全部由丙方承担。
(4)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将以上情况向家长汇报并征得家长同意。
四.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实习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
2、若因其他原因造成协议提前终止时,甲乙丙三方均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其他二方。
3、丙方若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乙方可提前终止本协议,但应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五、甲乙丙三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六、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丙三方须共同遵守。其他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经三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