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系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业余党校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的精神,结合师范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宗旨和基本任务
1、分党校是在学院党总支领导下培训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的学校,是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阵地,是党员增强党性锻炼的基地,是党员经常性教育的中心
2、分党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组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结合高职院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实际进行学习和研究,针对高等职业院校青年学生的特点,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使他们在各个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分党校校务委员会由系部党总支书记、团总支书记组成,系分党校校长由学院党总支书记担任。分党校教学计划有院党总支制定,培训教材由学院组宣部统一安排。
三、培训对象和办学形式
1、分党校的培养对象是:预备党员、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2、分党校每学年开二期,每期培训人数视具体情况确定。
3、分党校要根据形势发展和系部工作需要,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培训班和专题讲座。
四、师资队伍和教学工作
1、分党校的任课教师一般由院部党政领导和相关专业教师担任,也可根据需要聘请专家学者来院讲课。
2、党校教师要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能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学风严谨、勤奋工作,有高度的敬业精神。
3、分党校举办的各类班次要制订相应的教学计划,包括教学目的、内容、时间、方法、教学要求以等,每期教学工作结束,要及时作出总结。
4、加强对学员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的考核,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党校纪律,按时出勤,否则取消学员资格。建立学员学习档案,学员结业考试合格并发给结业证书。没有经过业余党校培训原则上不能发展入党。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