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维护顶岗实习学生、学校和企业合法权益,不断提高顶岗实习的质量,依据有关法令、教育部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顶岗实习是指学院按照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要求学生履行其实习岗位职责的实习实训活动,是对所有专业课程学习的综合检验和巩固,并在形成各专项能力的基础上形成综合性的岗位能力的过程,是专业教学计划中综合性最强的实践教学环节,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熟练的职业岗位能力、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第三条 顶岗实习是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时间赋予一定的学分,学生一律不得免修。要加强对顶岗实习的课程设计、管理、指导与考核,
第四条 顶岗实习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就业,提高教育质量。按照育人为本、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实施。
第二章 组织与领导
第五条 加强顶岗实习组织管理是确保学生顶岗实习质量与效果的重要保障。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办、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各系部负责人、顶岗企业代表等为成员的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学院顶岗实习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顶岗实习的相关制度和配套政策;
2.对学院顶岗实习工作做出总体规划;
3.协调全院顶岗实习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职责是:
1.各系(部)顶岗实习工作计划的审核;
2.各系(部)顶岗实习工作的指导与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3.会同财务处安排顶岗实习经费;
4.研究解决顶岗实习管理中的具体问题。
第六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要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的就业指导,将学生的就业教育及就业工作与顶岗实习有机结合。
第七条 系部成立由系主任任组长,党总支书记、副主任、实训中心主任、专业教研室主任、专业教师、辅导员、学生代表、企业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的系部顶岗实习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系部各专业顶岗实习领导与组织、管理工作以及学生顶岗实习中的各项具体工作。系部主任是本系部顶岗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各系部顶岗实习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是:
1.根据专业要求建设校外顶岗实习基地;
2.联系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实习协议包括与实习单位的相关协议、与学生的协议、与学生家长的协议等内容。
3.负责制订本系部顶岗实习计划、教学方案、指导书、考核标准及实施细则等;
4.负责顶岗实习前对指导教师、辅导员、学生的法制、安全、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5.负责与学生签订安全协议,为学生办理安全保险;
6.负责与实习单位就学生实习内容、安全、生活、交通等方面进行协调;
7.负责顶岗实习中突发事件、工伤等意外事故的处理,并按规定向学院报告。
各系(部)实训中心是本系部顶岗实习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机构。
第八条 各实习企业单位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与各系(部)合作成立顶岗实习管理组织。具体职责是:
1.制订顶岗实习计划(实习计划主要包括:实习教学所要达到的总目标或要求、各实习环节或类型、课题内容、形式、程序、时间分配、实习岗位、考核要求及方式方法等);
2.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
3.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技术指导和教育;
4.合理安排学生的生活。
第九条 各系部、各实习单位应选择责任心强、实践教学经验丰富、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辅导员和企业人员担任专业教师、企业导师和职业导师,负责对顶岗实习学生的教学、指导与管理。每位学生都应有固定的专业导师、企业导师和职业导师。
专业导师原则上由各专业的任课教师担任,主要职责是:
1.制定顶岗实习教学方案(实习教学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课程学习安排、毕业设计要求、职业资格证书的考取等)并组织进行相关课程教学。
2.开展岗前教育,会同实习单位确定具体实习内容并拟订顶岗实习方案,编制顶岗实习指导书。
3.根据顶岗实习方案,组织和实施教学计划,协助职业导师做好顶岗实习的日常管理。
4.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答辩。
5.每位专业导师原则上指导50名左右的学生,最多不能超过100名,每周记2个课时教学工作量。
职业导师原则上由各系(部)辅导员担任,具体职责是:
1.在实习前,会同专业导师组织学生学习有关实习管理制度和签订相关协议书;
2.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保持与顶岗实习学生的经常性沟通,向学生及时传达学院有关教学信息,了解学生顶岗实习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3. 做好实习学生奖(助)学金发放、助学贷款、评优评先、毕业信息采集、毕业档案整理等工作。
4.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操行考核鉴定和学生实习结束的综合表现鉴定,协助学院做好对顶岗实习违纪学生的处理。
5.每位职业导师原则上指导50名左右的顶岗实习学生,最多不能超过100名。
企业导师由实习单位选派。具体职责是:
1.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2.顶岗实习学生的技术指导;
3.负责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考勤、考核、记录、实习鉴定等;
4.了解学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协调解决学生工作、生活中的各种问题。
第十条 顶岗实习分集中实习、分散实习和自主实习三种形式。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由各系(部)统一安排实习单位。其中,在同一实习单位顶岗实习的学生少于5人的为分散实习。学生因个人原因要求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为自主实习。自主实习,必须由学生本人和家长共同提出申请,且提供实习单位同意接收该学生顶岗实习的公函及实习协议,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实习。各系部应对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学生定期进行实习过程管理与检查。
第十一条 顶岗实习的起讫时间按照学院的统一规定执行。每学年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章 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 各系(部)要加强实习基地建设,确保有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和顶岗岗位。认真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和实习岗位,安排学生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规模较大、技术先进、较高社会信誉或具备较高资质等级、提供岗位与学生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实习单位组织学生顶岗实习。
顶岗实习单位的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与本专业对口或者业务性质与本专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
2.确保有利于学生锻炼的企业氛围和上升空间;
3.确保顶岗学生都必须顶岗;
4.有在数量和质量等方面都符合条件的企业导师;
5.能提供食宿、支付劳动报酬并在顶岗实习协议上注明报酬支付标准与方式。
第十三条 各系(部)和各实习单位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顶岗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顶岗实习劳动环境。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顶岗实习岗位;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顶岗实习;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时间执行国家在劳动实践方面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顶岗实习基地建立的程序为:
1.各系(部)联系、考察实习单位。考察内容包括:实习企业的相关资质、经营状况、学生实习岗位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及安全防护、可以接受的实习学生数、学生应获得的劳动报酬等;
2.符合实行顶岗实习基本条件的,由各系(部)和实习单位草拟顶岗实习协议,协议内容主要包括:(1)实习人数(2)实习期限;(3)实习内容和地点;(4)实习时间、休息休假;(5)实习劳动保护;(6)实习报酬;(7)实习责任保险、工伤保险和其他保险;(8)实习纪律;(9)实习终止条件;(10)学校和实习单位双方认可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3.各系(部)与企业草拟的顶岗实习协议报教务处审核后,提交学院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咨询,无异议并经主管院长审定同意后,由院长、主管院长或受委托系部主任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协议一式三份,实习企业、各系(部)、教务处各保存一份。
4.学院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顶岗实习工作。
第十五条 各系(部)要切实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学院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挤占、克扣学生的顶岗实习劳动报酬,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不得从学生顶岗实习报酬中抽取人头费、介绍费、管理费等各种费用。所签订的所有协议内容要向本单位、本专业学生公开。各系(部)与实习单位所签订的所有协议必须上报教务处备案。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第十六条 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应签订三方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实习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1)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实习单位接收学生实习工作负责人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姓名,实习学生和家长的姓名、专业班组、注册学号及实习期间住址;(2)实习期限;(3)实习内容和实习地点;(4)实习时间、休息休假;(5)实习劳动保护;(6)实习报酬(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和实习报酬提成);(7)实习责任保险、工伤保险和其它保险;(8)实习纪律;(9)实习终止条件;(10)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顶岗实习期间有关课程教学工作和毕业论文、教学设计等工作由各系部安排专业导师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前,专业导师向学生布置学习任务,发放课程教学指南,指导学生选定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题目。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课程学习、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的指导,并按时进行考核、评定及成绩录入。
第十八条 集中实习的学生应建立临时学生组织和临时党、团组织。各系(部)要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安排专人具体指导学生党、团组织的活动。
第十九条 建立学院、各系(部)、实习单位和学生家长定期信息反馈制度。学生每两周向职业导师汇报1次实习情况;系(部)每两个月向家长通报学生顶岗实习情况1次;各系(部)每学期向学院汇报本系部学生顶岗实习情况1次(书面汇报)。各系(部)、各实习单位和指导教师要做好顶岗实习期间各种管理信息记录、搜集、整理,按时提交相关报告。
第二十条 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学校和实习单位组织的文化教育及相关培训活动;中途变更实习单位,要填写《中途变更实习单位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变更;未经实习单位和学校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对于无故擅自中途停止实习,擅自更换离开实习单位的学生,其顶岗实习成绩不合格。违反顶岗实习纪律的学生,应按学校与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加强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住宿管理,并在三方顶岗实习协议中作出明确约定,保障学生的住宿安全。
第四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 顶岗实习的考核工作由学院、各系(部)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共同完成。学院主要负责对各系(部)的考核,各系(部)具体负责对专业导师、职业导师、实习单位和学生的考核。
第二十三条 学院每学年对系(部)的顶岗实习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见附表9《系部顶岗实习工作考核表》。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第二十四条 专业导师、职业导师由系部具体负责考核,教务处抽查。考核内容见附表10《专业导师顶岗实习工作考核表》、附表11《职业导师顶岗实习工作考核表》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工作量计算。
第二十五条 对学生的考核由各系(部)和实习单位共同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考核成绩、专业导师考核成绩和职业导师考核成绩3部分组成。
实习单位根据对学生顶岗实习的综合表现进行全面、客观评价和学生提交的实习总结对学生的顶岗实习做出评定,并填写《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企业用),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交有关系部。
专业导师根据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专业实践情况做出评定,并填写《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学校用);职业导师根据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遵守记录、操行等方面的情况做出评定,并填写《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学校用)。各系部根据实习单位考核(占60%),专业导师考核(占20%),职业导师考核(占20%)的考核做出综合评定。综合评定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 顶岗实习单位的考核由各系(部)负责考核。对出现不能认真履行顶岗实习协议、无法满足顶岗实习教学需要、出现重大事故且不能妥善处理等现象的实习单位,下年不再安排顶岗实习。
第二十七条 顶岗实习是专业教学重要的必修环节,考核合格获得相应学分,不得以其他学分代替。凡顶岗实习成绩合格,取得相应学分者,由学院和实习单位共同为学生发“顶岗实习证书”。对积极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管理规范、成绩显著的系部、实习单位以及先进个人,学院给予表彰奖励。顶岗实习不合格的学生,不得毕业,并由学生所在系部另行安排实习,直至考核合格。
第五章 安全保障措施
第二十八条 各系部和实习单位应当联合建立安全保障组织,加强顶岗实习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顶岗实习学生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实习学生,不得顶岗作业。
第二十九条 教务处要指导、督促各系(部)组织安排实习学生投保与其实习岗位相对应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等险种。保险责任范围应当覆盖学生实习活动的全过程。
第三十条 实习单位应当根据接收学生实习的需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实习场所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学校应当与实习单位协商,为实习学生提供必需的食宿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生活便利和人身安全。
第三十一条 顶岗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学生顶岗实习期间,遇到问题或者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职业导师、实习单位汇报,职业导师要及时向系部和学院汇报,重大问题由学院、各系部、实习单位、学生和学生家长协商解决。隐瞒不报,后果自负,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顶岗实习经费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 顶岗实习管理费用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实习单位向各系(部)提供的实习管理费,应全部上缴学院财务处,开支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安排顶岗实习管理专项经费,用于顶岗实习期间的课程教学和管理。学院按照系部上报的顶岗实习计划和实习人数,按标准划拨给教务处,由教务处根据系部顶岗实习的安排,按80%的比例划拨首批顶岗实习经费,其余的20%由教务处根据检查考核情况进行奖惩。系部应专款专用,不得移作他用。
顶岗实习经费划拨标准如下:
1.“2+1” 教学模式实习经费划拨标准:
集中顶岗实习150元/生;分散顶岗实习100元/生;自主实习60元/生。
2.“2.5+0.5” 教学模式实习经费划拨标准:
集中顶岗实习80元/生的标准划拨;分散顶岗实习50元/生。
3.考核合格者,剩余经费全额发放。不合格者,剩余经费不再发放。
第七章 学生顶岗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
第三十三条 各系部要做好顶岗实习教学文件和资料的记录、整理。教学文件和资料主要包括:(1)各类顶岗实习协议;(2)学生顶岗实习信息一览表;(3)顶岗实习教学计划;(4)学生顶岗实习日志;(5)顶岗实习检查记录;(6)学生顶岗实习报告;(7)学生顶岗考核鉴定表; (8)实习经费使用情况报表;(9)系部顶岗实习工作总结。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以往有关顶岗实习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顶岗实习协议书
2.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
3.各类表格
附表:1.自主实习申请表
2.顶岗实习单位变更申请表
3.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企业用)
4.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学校用)
5.教师顶岗实习教学记录表
6.学生顶岗实习周记
7.顶岗实习联系记录表
8.顶岗实习学生考勤表
9.系部顶岗实习工作考核表
10.专业导师顶岗实习工作考核表
11.职业导师顶岗实习工作考核表
12.顶岗实习证书
附件1:
顶岗实习协议书
甲方: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系(部)
乙方:实习单位名称
丙方:实习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
学号 联系方式
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就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实习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实习内容和实习地点:
三、实习时间、休息休假:
四、实习劳动保护:
五、实习报酬(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和实习报酬提成):
六、实习责任保险、工伤保险和其他保险:
七、实习纪律:
八、实习终止条件:
九、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实习单位接收学生实习工作负责人和企业导师的姓名,实习学生和家长的姓名、专业班组、学号及实习期间住址;
十、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自三方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丙方签字:
20 年 月 日
附件2:
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
为了安全、有效的进行顶岗实习工作,确保学生安全,特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一、学生顶岗实习期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顶岗实习学生在离校前,由学院、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共同签订顶岗实习协议。系(部)组织的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的学生,由系(部)指定专人组织学生与实习单位统一办理;自主实习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办理。
三、学生顶岗实习要遵守国家法规法令,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服从管理,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实习单位和学院组织的文化教育及培训活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仪器设备,不得随便离岗,如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由系(部)负责组织实习的学生,在实习期内,由于实习单位和其它单位及个人的责任,造成实习学生安全问题的,由系(部)和学生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协议,共同向实习单位或责任单位、责任人追究法律和赔偿责任。学生个人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出现安全问题由学生自己直接与协议单位或责任人交涉处理。
五、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后,确需中途离开单位或终止工作,应事先在实习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在离开前告知系(部)专业导师和职业导师,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由此引发安全、经济等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六、自主实习的学生,应主动、定期与自己的专业导师和职业导师员进行联系,汇报实习情况。由学校组织实习的学生,实习期间应严格接受职业导师的管理,如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导师及企业导师的管理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
七、学生在实习单位工作超过系(部)规定的返校日期或未按时返校,由此错过毕业补考和毕业证发放时间的,学校视为自行离校,其当事行为,均由学生负责。
八、学生要遵守所在实习单位的安全、保卫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遵守法律法规,注意饮食卫生及往返学校途中交通安全,讲究文明礼貌,维护学校声誉。
九、实习学生必须购买有关保险。实习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和保险公司报告,并迅速告知职业导师和所在系(部)。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学院和学生各存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所在系部(甲方) 实习学生(乙方)
代表签字: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各类表格
附表1:
自主实习申请表
学生信息 |
姓名 |
|
性别 |
|
学号 |
|
专业 |
|
班级 |
|
联系方式 |
|
家长信息 |
家长姓名 |
父: 母: |
联系方式 |
|
家庭住址 |
|
实习 单位 信息 |
单位名称 |
|
法人代表 |
单位地址 |
|
邮编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 |
传真 |
|
实习负责 人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 |
手机 |
|
顶岗实习岗位及主要内容 |
|
个人申请 |
本人________________申请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实习,实习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习期间若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毕业证暂缓半年发放)请批准! 家长签名: 家长电话: 学生签名: 学生电话: 年 月 日 |
实习 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系(部)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说明:
1.学生需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实习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和实习单位相关规定,如有违反有关规定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切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2.本申请表需在实习前由学生填写交职业导师登记,并最终交系(部)实训中心存档。
附表2:
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变更申请表
姓 名 |
|
性别 |
|
专业 |
|
班级 |
|
学 号 |
|
联系方式 |
|
实习 类型 |
自主实习 |
|
家长姓名 |
|
学院安排 |
|
家庭住址 |
|
原实习 单位 信息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邮 编 |
|
法人代表 |
|
实习负责人 |
|
联系方式 |
|
实习岗位及主要实习内容 |
|
现实习 单位 信息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邮编 |
|
法人代表 |
|
实习负责人 |
|
联系方式 |
|
实习岗位及主要实习内容 |
|
个人申请 |
本人____________申请到从_____________实习单位变更到_______________单位实习。实习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请批准! 家长签名: 家长电话: 学生签名: 学生电话: 年 月 日 |
原实习 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现拟实习 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系(部)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说明:
1.学生需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实习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和实习单位相关规定,如违反有关规定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切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2.本申请表需在批准后由学生交职业导师登记,并最终交系(部)实训中心存档。
附表3:
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企业用)
系部: 专业: 班级:
姓名 |
|
性别 |
|
学号 |
|
实习单位 |
|
实习时间 |
|
企业导师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考核成绩: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说明:
1.此表由实习单位企业导师填写。
2.中途变更实习单位,且报请学校批准的由变更后的实习单位企业导师填写。
3.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计。
附表4:
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学校用)
系部: 专业: 班级:
姓名 |
|
性别 |
|
学号 |
|
实习单位 |
|
实习时间 |
|
顶岗实习评语: 考核成绩: 专业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
顶岗实习评语: 考核成绩; 职业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
综合考评成绩(等级): 签字: 年 月 日 |
说明:
1.此表由专业导师和职业导师负责填写。
2.专业导师和职业导师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计。
3. 综合考评成绩由企业导师考核(占60%)、专业导师考核(占20%)和职业导师考核(占20%)三部分构成。考核结果分优秀(85分以上)、良好(84——75分)、合格(74——60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附表5:
教师顶岗实习教学记录表
系部: 专业: 教师:
时间 |
年 月 日 |
周次 |
|
指导实习内容及教学情况: |
学生学习情况: |
与学生联系情况记录: |
需要解决的问题: |
说明:
此表是对专业导师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表由专业导师据实填写,每周填写1次。
附表6:
学生顶岗实习周志
系部: 专业: 姓名: 学号:
时 间 |
年 月 日 |
第( )周 |
星期( ) |
实习地点 |
|
实习岗位 |
|
实习内容: |
学习情况: |
思考与感悟; |
说明:
此表是对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实习学生根据实习内容据实填写,每周填写1次。
附表7:
顶岗实习学生考勤表
系(部): 专业: 姓名: 学号
序号 |
日期 |
出勤情况 |
序号 |
日期 |
出勤情况 |
1 |
|
|
17 |
|
|
2 |
|
|
18 |
|
|
3 |
|
|
19 |
|
|
4 |
|
|
20 |
|
|
5 |
|
|
21 |
|
|
6 |
|
|
22 |
|
|
7 |
|
|
23 |
|
|
8 |
|
|
24 |
|
|
9 |
|
|
25 |
|
|
10 |
|
|
26 |
|
|
11 |
|
|
27 |
|
|
12 |
|
|
28 |
|
|
13 |
|
|
29 |
|
|
14 |
|
|
30 |
|
|
15 |
|
|
31 |
|
|
16 |
|
|
|
|
|
企业导师签名 : 实习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
1.此表作为对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由企业导师填写。
2. 准时出勤“√”;请假“○”;迟到:⊙; 旷工:“×”
附表8:
顶岗实习联系记录表
系部: 专业: 班级:
学生姓名 |
|
实习单位 |
|
时间 |
|
联系方式 |
|
□教师主动沟通 □学生主动沟通 |
联系的主要内容:(可粘贴电子信件或QQ等沟通联系记录) 联系人: 年 月 日 |
说明:此表由专业导师、职业导师据实分别填写。
附表9:
系部顶岗实习工作考核表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分) |
得分 |
1 |
完善实习基地建设,联系实习单位,根据学院要求与顶岗实习单位全部签订实习协议,(按专业检查,缺一份扣2分) |
10 |
|
2 |
顶岗实习教学方案、顶岗实习方案、顶岗实习指导书等教学基本文件齐全并符合学院规定、召开实习动员会(音像文字资料)等(按专业检查,缺一项扣1分) |
10 |
|
3 |
选派专业导师到实习基地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实习指导(4分);制定相应具体的顶岗实习学生管理办法(2分);由职业导师负责,对每一位学生建立联系档案(2分);定期与学生联系,协调解决实习中存在问题(2分) |
10 |
|
4 |
与实习单位协作关系良好,实习单位参与制定顶岗实习教学方案、顶岗实习方案等一系列教学基本文件(2.5分);企业与系部共同进行人才培养、技术研发与推广(2.5分) |
5 |
|
5 |
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院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从事或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学院声誉、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发生一起扣1分) |
10 |
|
6 |
督促实习学生办理实习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2分);督促实习单位对实习生进行岗前技术、安全培训(2分);提高学生安全防护意识,实习过程中学生的人身安全有保障(6分,出现一起安全事故扣完该项分值) |
10 |
|
7 |
系部领导定期检查各专业顶岗实习情况,检查顶岗实习的教学质量(2.5分);定期总结、交流实习教学经验(2.5分) |
5 |
|
8 |
顶岗实习结束时,学生《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实习日志》、《顶岗实习报告》等资料规范完备(缺一份扣1分) |
10 |
|
9 |
学生顶岗实习人数、实习单位、实习时间与实习方案一致。对不能满足实习要求的实习岗位或单位及时调整并报送教务处(违反一项扣1分) |
5 |
|
10 |
完成成绩评定、资料归档等工作(2.5分);实习教学材料整理保管完好并按时按规定上报有关材料(2.5分) |
5 |
|
11 |
所抽查职业导师和专业导师职责完成情况的考核平均分数在90分以上的,得20分;考核平均分数在80--89分之内的,得16分;考核平均分数在70--79分之内的,得12分;考核平均分数在60--69分之内的,得8分;考核平均分数在60分以下的,不得分。 |
20 |
|
合 计 |
|
100 |
|
等级 |
|
说明: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附表10:
专业导师顶岗实习工作考核表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得分 |
1 |
制定顶岗实习教学方案、会同实习单位确定具体实习内容并拟订顶岗实习方案 |
20 |
|
2 |
组织学生学习顶岗实习教学方案和具体的实习计划组建实习小组 |
10 |
|
3 |
定时、定点到企业现场指导与电话、短信、邮件、QQ指导、在线指导等并做好记录。各种记录需写明时间、地点、指导人员(人数)、指导内容、学生反馈意见等内容。缺一项扣2分 |
20 |
|
4 |
按时完成实习指导书的编制与下达 |
10 |
|
5 |
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实习日志、撰写实习报告 |
10 |
|
6 |
学生实习考核形式科学、实习成绩评定规范认真 |
10 |
|
7 |
顶岗实习相关的各种材料详实完备 |
10 |
|
8 |
实习单位对专业导师鉴定意见 |
10 |
|
合计 |
100 |
|
等级 |
|
说明:60分以上者为合格,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附表11:
职业导师顶岗实习工作考核表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得分 |
1 |
组织学生签订安全协议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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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顶岗实习前督促学生缴纳学费和教材费,组织学生参加毕业信息采集。 |
20 |
|
3 |
定期与顶岗实习学生保持联系,班级建立QQ群或微信群(10分),组建实习小组,定期把有关信息通过电话、短信、网络告知每个学生(10分)。要求加强对学生思想教育,每周至少要与实习小组长联系1次以上(10分)。以上均要求有记录。 |
15 |
|
4 |
督促学生认真履行日常行为规范,负责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考勤、考核和记录(10分)。做好实习学生奖(助)学金发放、助学贷款、评优评先、毕业档案整理等工作(10分)。 |
20 |
|
5 |
定期到实习单位看望学生(原则上在三门峡地区实习的每月至少1次,省内三门峡以外地区的实习单位每学期至少2次,省外实习单位每学期至少1次)(20分),了解学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对集中实习的学生建立学生组织,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指导学生临时党、团组织开展活动(查看记录,10分)。 |
20 |
|
6 |
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操行考核鉴定和学生实习结束的综合表现鉴定。协助学院做好对顶岗实习违纪学生的处理。 |
10 |
|
7 |
实习单位对职业导师鉴定意见 |
10 |
|
合计 |
100 |
|
等级 |
|
说明:60分以上者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表5:
顶岗实习检查记录表
院部: 班级:
学生姓名 |
|
实习单位 |
|
时间 |
|
检查人 |
|
检查情况: |
存在问题及解决情况: |
注:此表由检查人员填写。
附表12:
顶岗实习证书
专业 级 同学自 年 月至 年 月,参加 公司 工作岗位的顶岗实习,成绩合格,特发此证。
身份证号:
证书编号:
实习单位签章 学院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